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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h5452  点击数:628 更新时间:2023/5/20 20:22:18

市场监管局关于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的提示

内容简介: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省**市市场监管局现提示如下:   一、不得利用互联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含电子烟)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广告。   二、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对已经通过www.hdwy666.cn审查的上述类别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剪辑、拼接、修改。   三、不得通过互联网,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四、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具体包括:一是互联网信息平台利用搜索引擎开展竞价排名,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二是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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