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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1384976 点击数:285 更新时间:2022/10/30 11:16:20 |
2022年度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行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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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政字办〔2020〕14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为已成立状态的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抽查对象中包含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企业。企业按照信用风险分类从全市市场主体基数中不定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查时间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自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5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1.对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2.严格依照《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及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的抽取
信用监督管理科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监管机关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监管单位,由监管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抽查检查。
(二)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www.hdwy666.cn内,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属于依法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规定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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