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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0518846  点击数:576 更新时间:2022/7/25 15:38:39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内容简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管理,保障我局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办发〔2017〕49 号)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部门,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执业,办理政府部门法律事务的律师。 第三条 公职律师应当通过执业活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监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动法律正确实施。 第二章 任职权利义务 第四条 公职律师享有以下主要权利: (一)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三)担任公职律师期间履行公职律师义务、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经历计入律师执业年限; (四)参加市场监管系统、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活动; (五)按照规定应当享有www.hdwy666.cn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公职律师履行以下主要义务: (一)接受本单位日常管理,接受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 (三)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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