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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68947720 点击数:385 更新时间:2021/8/22 9:54:31 |
市场监管局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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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市监信发〔202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监信监函〔2021〕13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各业务领域和业务环节的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和重要着力点,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示范工程,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守住社会安全底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以食品、特种设备等生产领域(以下简称“重点领域”)企业监管为切入点,推进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提升监管效能,稳步推进市场监管其他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重点领域企业台账。根据行政许可情况建立我市重点领域企业清单,厘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动态台账。(责任单位:注册许可科、食品生产科、特设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按照重点领域企业清单配合省局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的企业进行分类标注(责任单位:科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实施动态调整www.hdwy666.cn(牵头单位:科信中心;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科、特设科、注册许可科、高新分局、执法支队等具有审批、监管、执法办案等职能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建立重点领域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总局重点归集公示事项清单(见附件2),结合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级重点归集公示事项清单,明确信息归集的重点。(责任单位:注册许可科、食品生产科、特设科、高新分局、执法支队等具有监管职能的科室(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在公示系统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示模块,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重点领域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含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下同)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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