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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慧家的… 点击数:916 更新时间:2020/5/13 20:58:16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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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确保全县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有效打击食盐经营违法行为,保障全县人民吃上“安全盐、放心盐”,我局决定自2020年5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全面排查、严格监管、促进整改、标本兼治”原则,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保障食盐安全放置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企业责任,发挥社会监督,加强科普宣传,推动诚信建设,建立健全食盐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盐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盐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县食盐经营秩序,切实提升我县食盐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依据
《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整治重点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无证生产、批发、经营食盐行为;
2.非法生产、加工、经营假劣食盐,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盐等非食盐充当食盐进行非法经营行为;
3.食盐批发企业违反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采用签订委托代理、虛假用工合同、虚假物流配送协议的方式,违规开展食盐转代批活动;
4.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不具备食盐批发资质的单位违规购进食盐的行为;
5.不符合食品标签标示规定、碘含量不符合湖南规定的食盐;
6.食盐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按溯源要求履行进货查验手续,是否按规定执行索票索证和记录等制度;
7.食盐批发经营单位的食盐存放仓库、配送车辆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三)整治范围
批发市场;城乡农贸市场、副www.hdwy666.cn食店;各大商超、卖场;各餐饮、食品加工企业和个人;各类大中型厂矿企业、大中小(含幼儿园)学校食堂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于2020年5月开始,12月结束,历时7个月。专项整治总体分为宣传部署、集中整治、总结规范三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
1.认真部署。各基层分局、执法队,根据省、市局的安排,结合我局明确的执法办案事权划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食盐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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