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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沉渔情 点击数:1007 更新时间:2018/5/8 20:26:59 |
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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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了促进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质量的提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工商发〔2018〕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把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进一步创新维权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消费维权,促进监管质量不断提升,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组织领导
为了把红盾质量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消保科、市场科、商广科、企业科、经检支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人员及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科,www.hdwy666.cn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和整理。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督促落实此项工作正常进行。
三、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2月。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各区县要围绕当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突出问题,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商品质量及侵害消费者权益事项检查规范》开展商品和服务质量随机抽查,突出对淘汰或失效变质商品的检查,加强对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的检查,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重点检查销售“三无”商品,来源不明商品,以及不符合产品通用要求的奖品赠品,及时发现和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围绕重要节日时段,突出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等市场主体,集中力量开展商品质量专项市场监管执法,遏制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流向农村市场。
(二)督促经营者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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