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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62184517 点击数:2798 更新时间:2015/9/15 0:32:18 |
辖区“三局合一”后如何依法行政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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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日前,针对县(区)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执法现状,**市工商局对**区、**、**等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走访调研,了解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法律瓶颈问题
目前,**市8个县(区)中有7个县(区)(除黄果树外)已完成了工商、质监、食药及食安办的整合工作,挂牌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为行政执法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作为依据,整合只是形式上合在了一起,实质上仍然沿袭着三局合一前的执法模式。
(一)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许可主体的权力。比如:在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准颁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工商营业执照仍然只有加盖工商部门印章才能合法有效。www.hdwy666.cn同样,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只能加盖质监部门印章。目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必须对应各法规权限使用对应印章,否则于法无据。
(二)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作为执法主体身份没有法律依据进行明确。现行法律法规与现行机构体制不能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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