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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w32165 点击数:2218 更新时间:2011/12/5 6:32:03 |
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监管界限模糊造成困境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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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自《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督管理制度基本确立。《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分段监管体制较《食品卫生法》而言,确实是进一步明确了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使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效率都得到提高,然而,《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两年,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为此,
一、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存在的监管界限模糊问题
一是食品中间品的监管问题。较典型的是三聚氰胺事件和瘦肉精事件。事件中的鲜牛奶、生猪其实就是中间品。这些中间产品,既可以直接流向市场,也可以供给大企业加工后再销售,不同的流通方式意味着监管的责任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包括农业、质检、商务、工商等,职能彼此交叉,因此,食品中间品的监管难以界定清晰的责任部门。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问题。诸如豆腐生产作坊、粮油加工作坊等,这www.hdwy666.cn些小作坊既从事食品生产也直接销售,而《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领域由质监部门管理,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监管,涉及餐饮的由食药监局监管,那么,对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到底是应该由哪个部门监管?似乎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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