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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盾文苑 点击数:1977 更新时间:2011/2/9 9:15:28 |
基层工商所法制员面临的现状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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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 基层工商所身处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第一线,是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随着停征“两费”,基层工商所由原来的收费型向监管执法型、服务型转变,执法办案和服务成为基层工商所的工作重心之一。对此,笔者结合实践所得,就如何做好基层法制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法制员的职责 总体来说,法制员有以下职责:(1)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2)对本所制定的工作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3)根据核审权限,对本所承办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进行核审和听证;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派出机关”)交办并以派出机关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步核审。(4)对本所承办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5)对本所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政不作为进行督促纠正;(6)组织开展本所行政红盾文苑欢迎您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应对工作;配合派出机关法规部门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应对、处理工作。(7)派出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制工作。 二、目前基层法制员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基层工商所法制员基本上处于一种兼职的情况(**分局实行法制员派驻制),这里一方面有人员素质的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基层工商所人员配……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资料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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