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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盾文苑 点击数:1763 更新时间:2011/2/9 9:15:21 |
“纯资本运作”传销案件的特点及查处难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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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 “纯资本运作”传销活动的主要发源地在***、**等市,主要的发展对象为*三角地区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本地家庭或者个人,主要的发展方式为缴纳一笔数额不菲的“入门费”后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并根据发展下线的多少计算和给付报酬。与传统的传销活动相比,“纯资本运作”传销活动涉案金额巨大、迷惑性强,极易诱发群众性事件。目前,《**都市报》等媒体已经对此做过深度报道,本地网络论坛也多次出现“热贴”讨论,该类传销活动已引起社会上的普遍关注,必须进行严厉查红盾文苑欢迎您办。 一、“纯资本运作”不同于传统传销活动的特点 以**市**区为例,2009年来,该区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打击以“纯资本运作”为名义的传销案件,取得显著效果。至今年6月,区公安部门共立案侦查“纯资本运作”传销案件7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人、逮捕5人,区检察部门已提起公诉5宗,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案件2宗,其中3名传销头目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从这些案件中分析得出,“纯资本运作”传销案件与传统传销活动相异的特点有: (一)以“入股”为噱头。该类传销活动宣称“资本运作”,其噱头就在于其“入股”形式,要加入该……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资料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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