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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盾文苑 点击数:2221 更新时间:2011/2/9 9:06:59 |
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经验交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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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 食品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存品质的期限。超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安全性难以保证。《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的违法性,并以严格责任制对经营者处以高额罚款。这对惩戒违法,警示犯罪无疑是必要的。然而却给基层的行政执法者带来些许困惑:贫困山区小小食杂店,如何面对“二千至五万”的罚款?对非主观故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经营者动则几千上万的处罚,难免因不理解,无法承受,而产生对立情绪,甚至带来不稳定因素,执法效果无法和社会效果和谐统一。***位于**深山,经济后发,*户食杂店散布在方圆*平方公里的村口路旁,(为山区百姓日常生活提供着便利)。据统计,这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经营户规模小,交通不便,经营者文化素质偏低,过期食品上架销售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对此,如何用法促规范,以情抓管理?该县工商局于2009年8月份出台了《关于规范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努力在教育引导,过罚相当方面开展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分析成因,分类监管应当肯定,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广大经营者中,刻意经销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人是少数,大多数经营者主观上并无“违法违规”的恶意。既无故意,成因何在?***工商局对此深入分析……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资料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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