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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盾文苑 点击数:1430 更新时间:2011/2/9 9:17:07 |
工商分局关于实行年检审核员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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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 2006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于同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在于对年检的定位和方式进行了重新确认:其中定位由“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转变为“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而方式由原先的不明确,明确为以书式审查为主,必要时候可以指定两人对企业实施实质审查。具体到年检工作实践中,往往缺乏与时俱进的思想,延续了以往的方法,成效不是很明显。年检工作有形式化、表象化发展的趋势。针对这一现状,**市工商局**分红盾文苑欢迎您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年检审核员”制度。 一、实行“年检审核员”制度,有利于实现年检工作专业化 实行企业“年检审核员”制度,年检受理、审核权相对集中,有助于年检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强化审核员的责任意识,可以使企业年检审核的水平达到新的高度。2007年初,**市工商局**分局提出了实行“年检审核员”制度的设想,为贯彻这一思路,围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对年检的定位和审查方式讨论研究,分析“年检审核员”制度的可行性。该局认为《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企业年检审核员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即:一是……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资料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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